处方流转的底层逻辑
来源:转载医药云端工作室 | 发表时间:2021-12-13
文:点苍鹤
近些年行业政策鼓励医药分开、处方外流,但真正的外流局面并未打开。零星的跑方或医生指定药店购药的行为违规,尚不成为主流,也没形成较大外流规模。早年一些公司专挑独家品种做外购,以及集采后药企布局院外,尽管渠道和市场政策环境有差异,但本质上是处方药零售,和处方外流是两个概念。反而是,集采造成的医院与药店之间巨大的价差,反倒使得一些地区患者回流到医院,即所谓的”处方回流“。产生”外流“的,新特药有一部分,血液制品占据一大部分,院边店是承接方,但比起“院中店”则是小巫见大巫---医院便民/自费大药房,名称叫法不一,但都处于医院和社会之间的”缓冲地带“,每年大概有七八百亿的规模。但很明显,这是医院构建一个内部小循环,左手倒右手的把戏,事实上处方也没外流。直到今年国谈药物“双通道”政策出台,各地陆续出台落地政策,处方流转方能看到一丝曙光。没有批量化、规模化、合规化地定义能够外流处方的药品属性、处方形成、外流途径和医保支付方式,处方流转就仅仅是个趋势而不是现实。那么,处方流转看似政策鼓励,但为何没有真正看到流转的效果?这需要了解处方流转的底层逻辑,也就是处方如何形成?驱动力是什么?一张处方的形成,包含着患者、医生、医院、药企、支付方及监管方的的各项诉求,处方的背后,是疾病、是药品,是诊疗方式、诊疗规范、支付方式以及各方的利益和对风险的评估。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诉求是不同的,而且也被各自的资源、监管所约束患者:因病就医,目的在于消除病痛,同时也希望医疗费用尽可能负担较低,医保、自付比例因当地统筹区待遇而定;医生:白衣天使,其使命是治病救人,是医院的雇员,同时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专业性强,求学、工作、成长的道路比社会其他工种都要付出很多。处方开具需要遵循处方管理办法、诊疗规范;医院:公立医疗机构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非盈利性质的单位,财政拨款不到营收的10%,要维持医院的整体运营、人员的各项工资奖金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平衡各种利益,动用各种资源和措施;药企:全国4400多家制剂及原料药生产企业,药品批件15万多个,1.4万家批发企业,56万家零售门店。企业集中度、创新性不高,同质化竞争明显,近8成药品在医疗机构卖出,医疗机构是基本盘。野蛮生长的年代带金销售大行其道;支付方:患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半以上通过医保支付,是最大的支付方。医保局是医保基金筹措、使用的监管方,也是医保政策的制定者,药品价格管理机构。医保费用的使用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精打细算,对不合理的费用进行积极管制,对骗保、套保严厉打击;通过上述简单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不尽相同。而医生较高的培养成本、较强的专业性和工作强度与收入不成正比,医院表面上看是非盈利事业单位,但由于补偿机制不完善各级医院、不同地域的医院各自的挑战不尽相同;而医保支付方则是要在有限的基金盘子里尽可能把钱花在刀刃上......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张处方的开出,不仅体现了医学诊疗知识与判断、监管政策要求,还充斥着经济利益的考量。在以药养医的时代,这是第一次利益分配,其场景主要在院内,涉及医院、医生、患者、药企与支付方、监管方。院外尚未形成气候,不构成博弈对手。处方的驱动来自于患者的需求、诊疗规范和专业技能、药企的推动以及监管方的制约等等,在以药养医的年代,在监管不力的一些地方,经济利益的考量甚至压倒伦理、专业性和约束力。在以药养医时代,药品加成是医院一大创收项目,处方开的越多意味着医院收入越高,医保按项目结算,总体上有多少费用核销多少费用,这一阶段,药企和医院是天然的“盟友”,都有巨大动力开出处方创造各自的营收。但毋庸置疑,医保是吃不消的。于是2017年底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加大对医院包括合理用药在内的考核,限抗、药占比、费用增幅等等指标一一下达,当然,按病种、DRG/DIP医保支付改革也随之而来。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营收的影响巨大的,15%的收入没了,换做一家公司,CEO或销售老总如果没有好的办法填补亏损,估计是要下课的,医院那么多医生、护士、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都指望这一块收入呢。与此同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平进平出,卖药没钱赚,再加上医院药房的人工及库房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是亏钱的项目,可谓是买一盒亏一盒。此法看上去可行,但问题是药是医院的一个载体,是实施诊疗的一个工具,同时也是稳定患者的一个有效手段----如果药房全部剥离出去,带来的将是一部分原本进入住院部检查、治疗、康复的创收项目的流失或彻底丧失。所以,表面上看是药品,其实背后是一整套医疗项目。药品不过是一个载体,与检查检验类似,它是一个流量入口,是公立医院,特别是非顶级大医院得以留住创收项目的手段,岂能轻易放弃?不能放弃药品但又要维持原有的营收,看来医院得想想办法。二次议价算是一个,药房托管及便民大药房也是。医院的考量:“利益在院外,风险在院内”的事不能干!这一阶段持续到现在大约6-7年时间,实质还是以药养医下的模式,但利益分配属于第二阶段,与第一阶段药企与医院之间的亲密接触不同,此时商业公司的加入一定程度上“创建”了一条较为幽暗的小道。处方流转出去了吗?并没有!处方及药品依然在医院-商业控制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