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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下发!药店除了零差价外,门诊统筹也不能通过电商、O2O报销?

来源:原创    |   发表时间:2024-03-28

文:点苍鹤

3月26日,江西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的下发,标志着门诊统筹在江西有了可以落地的实施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门诊统筹药店需要实施医保药品零差价;此外,规定除药品配送业务外,承诺不代理、不转让、不委托第三方及各类平台开展门诊医保药品保障业务。这一条几乎是断了电商B2C、O2O通过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费用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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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定点零售药店应满足以下条件:
承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国家和江西省统一制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国家和江西省(含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销售价格参考中选价格执行其他医保目录内药品,销售价格参考省药采平台价格执行


按国谈、集采的政策,国谈的医保支付标准一般就是各省的挂网价,集采的中选价就是医保支付标准,并且都在省采购平台挂网采购,其挂网价也就是中标/中选价,如果规定价格不高于这些标准实施,意味着药店需要零差价甚至出现负毛利。
事实上,江西已经不是首个要求药店零差价销售的省份,此前江苏、湖北、福建、河北等省具有类似规定。其中,湖北还规定药店医保药品的占比不低于60%。
由此看,药店在门诊统筹这一政策下通过药品进销差价盈利是不可能的,只能考虑非医保药品、非药、护理用品等非医保支付的商品,此外,也应跳出商品思维的桎梏,将视线扩展到服务领域,老百姓等药店开展的“药诊店”,以及一些健康管理项目,也是在这一背景下尝试模式的转变。
此外,《通知》要规定,除药品配送业务外,承诺不代理、不转让、不委托第三方及各类平台开展门诊医保药品保障业务
这一条几乎是断了电商B2C、O2O通过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费用的路。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及电商的不断发展,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医药类产品亦是如此,中康资讯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医药零售市场的药品销售规模达到5015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实体药店(含O2O)2023年药品规模同比小幅增长1.0%,电商B2C增速达21.0%,远高于实体药店(含O2O)增速,渠道占比提升1.9%,2023年中康监测的B2C药品市场规模达659亿元,同比增长21.0%,主要由滋补保健、感冒用药、糖尿病用药等品类驱动增长。
另外,不仅电商获得了飞速发展,与此配套的医保移动支付也在各地兴起,包括美团、饿了么等主流O2O都可以实现在线医保支付。但需要指出的是,在线医保支付的仅仅是医保个账,统筹账户是不大可能在近期开放的。毕竟,这涉及到处方来源、医保基金安全等问题。此次江西《通知》的这一条规定,应该是就是在政策上堵住这一可能性。

此外,《通知》对互联网医院开方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注意几点:

  • 规定由参保人本人或其家属与医师进行问诊严禁定点零售药店员工代为陈述或帮助填写,杜绝“代客问诊”情形

  • 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需审核处方,避免出现“超量开方”和“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开方”等情形。

  • 杜绝“先药后方”违规情形出现,要求处方未打印状态时,药店收银系统处于拦截状态,不能对该处方的药品进行医保卡刷卡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