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赛柏蓝 | 发表时间:2025-06-16
医药代表,合规管理持续加强。
01
多地大医院
密集约谈医药代表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4部委联合发布《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其中第六点提到,“鼓励医药企业参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加强合规管理,推动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合规管理,持续净化医药购销秩序。”
截图自《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医药代表合规管理核心通常围绕 “去销售化”和“强监管”进行,强调学术推广与商业行为严格切割。
自2020年起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医药代表被禁止承担销售任务,仅允许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违规者将被严惩。
医药行业监管不断趋严,近段时间又有多家大医院召开廉政约谈会,大批药品耗材、设备物资供应商被约谈,要求强化廉洁意识、抵制商业贿赂等。
6月14日,江西省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药品耗材、设备物资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其中有96家药品耗材、设备物资供应商参会。
6月13日,广西北海市人民医院召开招标代理机构集体廉洁约谈会,党委副书记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十余家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共27人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李曲对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提出廉洁要求。她指出:“当前,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持续推进,我们医院也将强化全流程监督,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北海市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除了召开集体廉政约谈会外,不少医疗机构采用“三定四有”模式(即定点定时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有监控),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流程。同时,还有医院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实时追踪医药代表院内活动。
而医药代表一旦违规,则可能会面临约谈、停职或移交司法等处罚。多家大医院召开集体廉洁约谈会,也是对医药代表可能存在的行贿受贿行为提前打好“预防针”。
《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第七点指出“完善医药购销领域行贿人、受贿人‘黑名单’制度和不良单位记录制度。”
截图自《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6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这一制度将个人与医药企业绑定,包括医药代理商,一旦出现负面清单上的行为,将进一步追溯到药企,并对药企进行信用评价。
医药领域行贿受贿行为将面临双向严惩,涉事个人及关联药企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02
“数量减法”和“质量加法”
医药代表如何生存?
医药代表正面临“数量减法”与“质量加法”,大批医药代表被缩减,但专业合规的学术推广者又是药企与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桥梁。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医药代表的身份和入行门槛作出明确规定,即医药代表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聘用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存在商业贿赂记录的医药代表,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医药代表,采取限制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晋级,在企业网站公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平台公示等措施。
《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更是提出32项禁止行为,重点包括禁止医药企业向医药代表和医疗器械学术推广人员分配销售任务,要求其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这进一步约束了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并要求药企加强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