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赛柏蓝 | 发表时间:2025-09-24
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是医保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推进医保科学化、助推医疗医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三医”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2025年7月以来,国家医保局围绕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真实世界数据支持药品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公开征集十个选题研究成果和思路,并于8月份全国医疗保障工作年中座谈会上作出工作部署。为推进十个选题落地实施,做好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决定在部分先行地区(见附件1)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医保部门将与相关方合作,了解在药品审评审批或药品目录谈判等决策时基于各种情况尚未能回答或未充分回答的医保部门关切问题,同时关注药物在真实世界应用后患者的实际临床获益和风险与进入医保目录等医保决策时提交的证据是否有差异。真实世界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干预性研究、非干预性研究或观察性研究(包括前瞻性研究,回顾性研究)。
试点工作要坚持统一规范,国家医保局统筹部署,地方探索实践,逐步构建全国统一评价体系。要坚持数据赋能,重视真实世界数据及证据,以可靠、可用、可信真实世界数据为基础,确保评价科学性、客观性、透明度。要坚持全面综合,立足上市前后、准入前后、续约前后、立项前后等医药医疗全生命周期,从临床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公平性、可及性、创新性、患者体验等多维度,全面评估医药产品的综合价值。要坚持实践应用,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效能,赋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任务
试点先行地区要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下,按照“顶层设计、实践验证、决策应用”的工作思路,通过在评价规范标准、技术方法、应用场景的实践探索以及相关数据、人才支撑体系拓展建设,到2027年底,推进十个选题的研究落地,形成一套以价值为导向、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并在全国范围推广。具体分三阶段推进:
(一)启动阶段(2025年底前)。一是推进规范制定。试点先行地区